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保费补贴资金管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行为,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在产粮大县实施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持续确保全省三大主粮投保面积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是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开展育肥猪价格指数、川菜、川果等保险,鼓励探索三大主粮收入保险、渔业水产保险、优化“保险+期货”,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加强核保管理,严格据实承保。督导承办保险公司集中核保,采取有效手段对保险标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属和风险状况进行查验,加强核保及出单管理,确保保单真实准确,严禁通过虚构虚增保险标的等方式骗取保费补贴。 四是规范理赔流程,加强过程管控,按时足额理赔,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五是强化综合监管,将农险经营合规性纳入检查重点,将承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遴选承保机构等相结合,对宣传不到位、业务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经营不规范的承保机构,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违规违法的,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 内容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