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很多区学位申请都要求最晚在入学前一年办理好租赁凭证、居住登记等,目前,部分区还可以办理2024年租房入学所需租赁凭证、居住登记。
光明区深户 光明区非深户已经过了居住登记或者租赁凭证办理的最晚时限,但深户还可以: 01居住登记时间 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02租赁凭证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入学当年4月30日前搞定)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03备注: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龙华区 最晚2023年8月31日前搞定,之前有专门介绍过,具体要求可点击下图查看 ▼ 龙岗区 最晚2023年8月31日前搞定,之前有专门介绍过,具体要求可点击下图查看 ▼ 大鹏新区深户 大鹏新区非深户已经过了居住登记或者租赁凭证办理的最晚时限,但深户还可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盐田区深户 盐田区非深户已经过了居住登记或者租赁凭证办理的最晚时限,但深户还可以: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篇后语: 至于其他文中没有提及的,均已过了最晚办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