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比例按《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 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 1:1比例投档; 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 1:1 比例投档。 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 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