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孟涛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浙字〔2023〕54号)收悉。经审核,孟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