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资格互转签约所需资料
1.非廉租租金标准转廉租租金标准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2)《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 (4)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支持建设银行); (5)申请人中有《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或《定期抚恤领取证》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保证金发票原件。 2.廉租租金标准转非廉租租金标准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2)《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若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 (4)主申请人银行卡原件(支持建设银行); (5)缴纳1000元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