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申请对象收入情况,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分档实行差别化租金。 (一)经审核符合最低档租金标准的低收入线以下保障对象,按市场租金20%的标准确定。
(二)低收入线以上、中低收入线以下的保障对象,按市场租金 70%的标准确定。 (三)中低收入线以上、中等收入线以下的保障对象,按市场租 金80%的标准确定。 (四)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市场租金由国土房管局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 拓展阅读: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 (一)低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个人年收入2.5万元以下; (二)中低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个人年收入2.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 (三)中等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收入7万以上,10万元以下, 个人年收入3.5万以上,5万元以下。 注: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