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温志鹏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华财险新发〔2023〕13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温志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温志鹏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温志鹏任职期间如遇重大事项,你公司应及时上报我分局。 此复。 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