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郑青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3〕5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郑青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