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远达天荟云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7-9、12、17-25号楼选房公告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规定和项目用地履约协议约定,成都高新区远达天荟云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7-9、12、17-25号楼已按照销售公告要求于2023年2月6日完成项目登记、资料收取等工作,目前人才资格复核工作已完成。现就具体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资格复审情况 经复核,报名远达天荟云庭项目且具备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组数为8组(详见附件:《远达天荟云庭7-9、12、17-25号楼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 二、选房时间 2023年2月11日(当日实际选房结束号段以现场选房进度为准)。
三、选房地点 远达天荟云庭城市会客厅(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与南华路交汇处)。 四、选房顺序 按照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人才条件并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先选,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年修订)》并通过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后选,相同申请方式按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具体以《远达天荟云庭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确定的选房顺序为准。 五、选房流程 第一步、【签到】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购房资料 注意事项:委托选房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证委托协议。 第二步、【选房等候】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购房资料 注意事项:根据叫号分批次有序进入。 第三步、【公证核验】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选房流转单 注意事项:按选房顺序依次进入。 第四步、【销控区】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选房流转单 注意事项:进行选房和撕销控,工作人员将印有房号信息的房号撕下并贴于流转单,每组客户的选房时间为1分钟,选房后并在销控处确认房号。未在1分钟内选定房源的客户开发商在催促三次仍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该项目当期优先购买权。成功选房的客户跟随工作人员办理后续销控等相关手续,不要随意走动。选房人选定房源后,一律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放弃当期选房资格。 放弃选房资格的选房人,或者选房后放弃购房的选房人,应到公证人员处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离开选房现场。 第五步、【认购录入】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完成初销控,公证处核实客户及房源,确认所选房号,并在流转单上填写认购房号、选择付款方式。 第六步、【财务定金缴纳】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现场交给财务人员核实客户及房源信息,完成50万元定金刷卡后进行盖章确认(请准备一张足额支付首期款的本人境内储蓄卡(提前解除限额支付),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境外卡及多张储蓄卡支付)。 第七步、【银行按揭签约办理】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及资料清单上的所有资料、定金收据、POS单 注意事项:流转单上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并由银行工作人员签字。 第八步、【明源转签办理】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带有房号贴的选房流转单 注意事项:打印签约确认单,由客户签字按手印确认,转签人员在流转单上签字确认。 第九步、【财务收款办理】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带有房号贴的选房流转单、签约确认单、银行卡 注意事项:完成首付款或房屋全款交纳(请准备一张足额支付首期款的本人境内储蓄卡(提前解除限额支付),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境外卡及多张储蓄卡支付)。 第十步、【签约办理】 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带有房号贴的选房流转单、签约确认单 注意事项:完成网签录入和打印,进行合同与附件资料签字、复核、盖章。 第十一步、【终审】 携带资料:上述证件原件,携带有房号贴的选房流转单 注意事项:回收选房流转单,确认客户办理完流转单上所有事项。 六、注意事项 1.购房登记人需要本人亲自到选房现场进行选房,即人才登记购房人需亲自到场。若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选房的(包括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如购房人的代理人在选房当日不能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我公司将拒绝受理该购房人的选房事宜,不允许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并将对该购房人作“未到场”处理,请购房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选房。 2.购房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本细则规定的选房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选房现场并签到,陆续进入等候区。选房开始时,工作人员依序喊号,若喊号时呼叫三次未到的购房人,丧失优先选房资格;喊号结束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者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 3.若实际选房开始时间滞后于公告规定时间,则选房时间相应后延。 4.选房活动原则上只允许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进入选房区内场选房,非登记的购房人原则上禁止进入,未成年人购房人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每组不超过2人进场)。优先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请提前做好预选准备,遵守选房时间节点。 5.现场采用POS机收款,请准备一张足额支付首期款本人境内储蓄卡(提前解除限额支付),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境外卡及多张储蓄卡支付。 6.选房当天未到场选房的、或到场后未与我司达成选房合意的、或到场后未按照公示的选房规则时限完成选房的、或因未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过期证件而无法在选房当日完成网上认购的、或完成选房后拒绝与我司签订《“远达天荟云庭”商品房认购书》、拒绝缴纳购房立约定金的均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和购房权利。 7.因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未携带全部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或携带过期证件前往办理,或者未当天签约的,购房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远达天荟云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7-9、12、17-25号楼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 成都远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