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C摩托车限行规定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包含:沪CR、沪DR、沪ER号段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1、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的道路上通行; 2、禁止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本通告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 ps:限行区域图可通过上海交警App进行查询。 推荐阅读 6月1日起上海小型车摩托车上牌实行全预约(附预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