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满足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复审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复审、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附件:1.《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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