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12月24-30日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注意事项
大邑县人民医院、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可接种3岁-18岁(已满3岁,未满18岁)人群第一剂、第二剂疫苗,未满18岁人群需带上户口簿、接种证,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并签字现场确认。全县各接种点均可接种18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第二剂、第三剂、第四剂(即第二剂加强针)疫苗。 注 意 事 项 接 种 流 程 入 场:佩戴口罩、测体温 预 检:筛查健康状况(如有高血压需测量血压)、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 记:持身份证进行电子信息登记,打印疫苗接种处方签 接 种:排队有序接种 留 观:30分钟留观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接 种 注 意 事 项 1、第一阶段接种对象主要为18-59岁人群,请携带好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接种点位完成接种。 2、目前使用的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共需接种2剂;2剂之间建议间隔3周-8周,并尽早完成接种。 3、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接种时间间隔应大于14天。 接 种 禁 忌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需向医生咨询可否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这些特别说明一定要看 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2、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接种前请注意休息,切勿空腹,请如实向接种医生告知你的健康状况,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4、接种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按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5、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无不适再离开;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症状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